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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日期:2017-02-16    来源: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农工委,为区委主管全区农村工作的机构,同时挂“南京市溧水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溧水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下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农村经济发展科、统筹协调科、扶贫开发科、区划科,下属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溧水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区委农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牵头指导协调全区“三农”工作。

(二)牵头负责全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提出城乡统筹发展思路、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

(三)在区委领导下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政策研究,综合分析全区农村经济工作动态,提出“三农”发展有关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

(四)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指导全区重点新市镇、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推进新市镇、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大政策和工作措施。

(五)参与研究制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目标及措施,指导全区农村改革,构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

(六)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社会发展,民生设施工作。

(七)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研究提出帮促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组织协调经济欠发达镇、经济薄弱村、低收入人群帮促、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及帮扶攻坚等工作。

(八)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各项任务。

(九)指导全区农业资源区划、规划工作;负责国家网点区和区公里网点的农业资源与农村经济信息动态的监测工作。

(十)负责市镇街分类考核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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